盐业集团监督举报须知
日期:2019-0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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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举报的范围
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是:群众对集团公司所属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,党员干部对所受党纪、政务处分不服而提出的申诉。
二、如实举报
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三、监督举报方式
盐业集团信访举报渠道共4种,相关联系方式如下:
1.来信举报:来信请寄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收,请于信封上注明“群众来信”字样。来信地址:武汉市江汉路1号,邮编:430021;
2.来访举报:举报人可于法定工作日到盐业集团纪委进行举报;
3.电话举报:法定工作日可拨打“027-82805739”进行举报;
4.网络举报:网络举报可通过信访举报专用邮箱进行举报,电子邮箱为:hbsaltjw@163 .com。
四、提倡实名举报
建议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,便于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。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件实行优先办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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